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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成功案例

房屋代持案件一审败诉后,成功扭转败局翻案

发布时间:2025-03-18 浏览:

💡案情简介
2007年,李爽借⽗亲名字在北京朝阳区买了⼀套经适房。⽗亲去世后,李爽和哥哥产⽣纠纷。哥哥认为,房⼦在⽗亲名下,应该按遗产来继承分割。李爽认为是借名买房。于是,双⽅发⽣了分歧,李爽将哥哥起诉至朝阳区法院。⼀审法院认为李爽证据不⾜,判决其败诉。李爽不服⼀审判决,在⼆审时慕名找到李松律师,委托其代理⾃⼰的案件。
✍️案件难点
󾠮李爽没有说清⾃⼰借名买房的合理性。李爽和⽗亲因拆迁都获得了购买经适房的指标,但他们没各买各的,⽽是⽗⼦俩互换购房指标,彼此间借名买房。李爽在⼀审中没有解释清为什么要互换指标。法官对互换⾏为产⽣了疑问。
󾠯⼀般情形下的借名买房都是实际出资⼈办理购房⼿续,但李爽买房⼦⼀直是他⼤哥办理⼿续。法官认为不符合借名买房特征。
󾠰李爽和他⼤哥、⺟亲在司法所达成⼀项调解协议。内容是房⼦由他⺟亲先⾏处理。大哥以及⼀审法官都认为这说明李爽认可了房⼦是他⺟亲的。
🎯诉讼策略
针对⼀审败诉的三个点,李松律师在⼆审庭审时向法官逐⼀阐述清楚。
🥇李爽之所以和⽗亲互换指标是因为父亲先申请了朝阳区的经适房,申请之后⼜看上了昌平区的⼀套经适房,但父亲的经适房指标已经⽤在申购朝阳的房屋,就与李爽协商借⽤李爽的经适房指标出资购买了昌平的经适房。⼀年后,朝阳区经适房下来了,父亲因为借李爽的名买了昌平区的房⼦,朝阳区的就不想要了,⽽李爽在京没有住房就和⽗亲商量,借名出资购买了朝阳区的经适房。
🥈购房⼿续都是哥哥办理,是因为李爽本⼈不善交际,还⼝吃。⽽哥哥是国企领导,之前父亲买昌平区的房⼦购房⼿续也是哥哥操办。
🥉李爽愿意达成调解的原因在于哥哥对他说让⺟亲先处理房屋,⺟亲才有权利把房⼦过户给他。李爽本质是为了过户才愿调解。⽽且先⾏处理只是让他⺟亲代为处理,并不是把他的房⼦给⺟亲,不影响借名买房成⽴。
在针对上述三个问题作出合理解答的同时,李松律师还着重强调了父亲借李爽名义买的房⼦,已经按照法定继承分割。对于互换指标的协议,李爽遵守诚实信⽤原则,已经履⾏了义务。现在,对于李爽借父亲名买的房⼦,哥哥想违反诚实信⽤原则,这对李爽来说极不公平。
🎉案件结果
⼆审法院判决发回重审。重审后,法院认定借名买房关系成立,判决房屋过户给李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