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况
当事⼈和被告是前姑嫂关系。当年,妹妹想在北京买房,哥哥听闻后求妹妹以⾃⼰的名字买,这样孩⼦就可以在昌平区⼊学。妹妹看中亲情就答应了,以哥哥的名义和开发商签了买卖合同,⽀付了⾸付款。同年,哥嫂还和妹妹签了委托书,让妹妹可以以哥哥的名义办房贷。房⼦交付后,妹妹就装修居住。哥嫂困难时,还邀请哥哥⼀家三⼝来房⼦暂住。⼗⼏年来两家⼈都相安⽆事。
谁知哥哥嫂⼦离婚后,嫂⼦翻脸不认账,说房⼦是⾃⼰和哥哥的夫妻共同财产。妹妹说借哥哥名义买房,那是兄妹俩恶意串通想转移财产。妹妹和前嫂⼦协商⽆果后,选择以诉讼的⽅法解决⼆⼈争议。最终,当事⼈慕名找到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李松律师,委托李松律师代理⾃⼰的案件。
✍️案件难点
李律师认为本案确实是借名买房,完全符合借名买房特征。但难点就在于哥嫂已离婚,若妹妹起诉让法院认定和哥哥存在借名买房,哥哥⼜认可和妹妹的诉求,很有可能导致法院认为哥哥和妹妹是恶意串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