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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五年的房子,买卖或赠与哪种税费少

发布时间:2019-07-11 浏览:

  2017年4月25日,第三人安排原、被告到税务部门办理缴税。庭审中,原告陈述由于被告不同意按照网签的330万元配合缴税,双方买卖合同未能继续履行。被告主张缴税当天,税务局工作人员约谈三方当事人,要求三方当事人明确房屋交易价格,其认为房屋真实的成交价格为850万元,不是330万元,其不能对税务局作虚假陈述,某房产中介爱公司也没有盖章确认房屋交易价格是330万元,而原告不同意按照850万元缴税,导致过户未能完成,其本人不存在违约行为。某房产中介公司认为其没有向税务机关出具关于房屋交易价格的承诺,是因为该公司已经完居间服务,缴税的问题与该公司无关。
         
  原告在本案庭审中明确表示双方应按网签的330万元交易价格缴税,其不同意按照850万元的价格缴税,原告同时表示在批贷函已经过期的情况下,其没有能力自行筹集150万元的剩余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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