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北京城市广播》谈房产

李松律师做客北京城市广播,就购买公房折算的工龄能否作

发布时间:2018-09-17 浏览:

      2018年9月15日,李松律师做客北京城市广播“楼市好声音”栏目,就“购买公房折算的工龄能否算作遗产”与听众进行了交流。   
【案情简介】
       1992年,吴淑珍与钱解放再婚,婚后住在钱解放承租的单位的305号公房内,1997年单位房改,总房款5万元,折算了钱解放已死亡配偶张丹的30年工龄,优惠了1万元,实际支付了四万元,房子登记在钱解放名下。2014年,钱解放病重,写了个遗嘱,写明305号房由吴淑珍和儿子钱小军各自继承50%。2015年,钱解放去世,钱小军主张305号房由父亲购买,且折算了自己母亲的工龄,房子与吴淑珍没有关系,要求其搬出去。吴淑珍非常生气,拿出遗嘱,但钱小军主张钱解放列遗嘱时,已生病住院,意识糊涂,没有独立处分财产的意识,故遗嘱无效。面对钱小军的言之凿凿,吴淑珍不知道如何是好。
【问题】
1、1997年房改,购买的是钱解放承租的自己单位的公房,房子也登记在钱解放名下,此房屋能否算作钱解放与吴淑珍夫妻共同财产?
2、房改时,折算了张丹的工龄,此折算的工龄能否看作是张丹的遗产?若有遗产份额,该遗产份额如何计算?
2、张丹对305号房的遗产份额由谁继承,各继承多少?
3、钱解放所列遗嘱属于何种类型的遗嘱?遗嘱中写明吴淑珍和钱小军各自继承305号房50%的产权份额,该如何理解?
4、自书遗嘱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5、钱小军能否主张钱解放列遗嘱时已经生病住院,意识不清,遗嘱从而没有法律效力?
6、钱小军所占产权份额较少,是否影响其对房屋的居住使用,钱小军能否居住该房屋?
7、如果钱小军和继母有矛盾,想一个人居住305号房屋,不想让继母再居住在305号房屋,他的这种想法能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吗?
8、若吴淑珍想对305号房屋做一个彻底的分割,可采取什么样的法律措施?
9、该房屋在进行遗产分割上,法院一般会判给谁?
10、单位出售给职工的住房先后经历过标准价、成本价和经济适用房价格,这三种不同的价格所购买的公房,在房屋的上市交易政策上,有什么不同吗?
       点击链接重听原文:http://www.rbc.cn/audio/2018-09/15/cms893547articl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