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个我们团队近期处理的客户案例,希望通过这个案例,能为大家在类似交易中提供一些借鉴和启示。
2005年,李女士与王先生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王先生将位于某村的一套房屋出售给我们的当事人李女士,合同约定房屋面积为90平方米。合同签订后,王先生依约履行了交付义务,李女士也顺利取得房屋并对外出租。然而,随着房价的大幅上涨,王先生对自己出售房屋的行为感到后悔,于是在2015年以该房屋为“小产权房”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并单方面清退了房屋内的租客。李女士闻讯赶来与王先生协商,多次协商未果后,双方诉至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因房屋未办理房产证且土地信息无法查询,认定该房屋属于小产权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法院最终判决合同无效。同时,法院考虑到双方均有过错,判决房屋归王先生所有,王先生按照房屋升值部分的60%对我方当事人进行赔偿。李女士在律师的建议下,未对判决提起上诉,判决生效。
2022年,王先生根据相关政策取得了该房屋的房产证,房产证上载明的房屋面积为78平方米,比合同约定的面积少12平方米。王先生据此要求李女士退还12平方米对应的房屋增值赔偿款。而李女士认为,如果该房屋可以办理房产证则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若合同有效,她应当获偿全部的房屋增值赔偿款,而非仅60%。李女士在律师的协助下,向法院申请再审,但被驳回。驳回理由为,虽然王先生取得了房产证,但无法证明2017年判决时该房屋不属于小产权房,且房产证的办理可能是后续手续合法化所致,不能改变2017年的事实认定。
李女士不服再审结果,在律师的建议下,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律师团队通过深入调查,发现该土地已于2006年转为国有土地。律师积极与规资委沟通,调取了土地相关信息,证明原审法官在审理时仅从房屋管理局查询土地信息,未能获取准确的土地性质,导致事实认定错误。律师团队将这一关键证据提交给检察院,检察院最终启动抗诉程序。北京市一分检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抗诉,二中院指定丰台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本案。
在整个案件中,律师团队发挥了关键作用。从案件的初步分析、证据收集,到再审申请、抗诉程序的启动,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有力地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想提醒大家,在涉及房屋买卖尤其是可能存在产权问题的交易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核实房屋产权: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务必核实房屋的产权情况,包括土地性质、是否取得房产证等。必要时,可委托专业律师或机构进行调查。
2. 谨慎签订合同:合同是交易的法律保障,务必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因合同漏洞导致纠纷。
3. 保留证据:交易过程中,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合同、付款凭证、产权证明等,以备不时之需。
4. 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一旦发现交易存在问题或发生纠纷,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延误时机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希望这个案例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帮助大家在类似交易中更加谨慎,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