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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成功案例

借名购买购买经济适用房,法院认定口头借名合同有效

发布时间:2020-02-13 浏览:


【案情简介】
           李先生和韩女士系夫妻,谢先生是韩女士母亲的朋友。2004年,谢先生获得了一个经济适用房的资格,但其自己并无买房需求,正巧李先生夫妇想在北京买房,在韩女士母亲的撮合下,李先生夫妇便和谢先生达成了合意,由李先生夫妇借用谢先生的名义购买涉案经济适用房。谢先生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之后,李先生夫妇支付了购房款,在交房之后,也一直在涉案房屋中居住,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材料也一直由李先生夫妇持有。2018年,李先生夫妇和谢先生就房屋的过户登记产生分歧,双方无法协商一致。
          李先生夫妇找到李松房产律师团队,李松律师参加了庭审,在庭审中,谢先生提出双方的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行为实际上是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应当是无效。团队律师提出,虽然双方借名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但是借名买房时2008年4月11日之前的行为,借名买房应当是有效的,且李先生夫妇已经具备了办理过户登记的资格,谢先生应当协助他们办理过户登记。
          最终,法院支持了团队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最终判决谢先生协助李先生夫妇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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