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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成功案例
父母借儿子名义买房,法院判决过户
发布时间: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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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04年,张伟夫妇借儿子张小伟的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合同签订后,张伟支付了房屋的全部购房款、契税、综合地价款等费用,2005年开发商交付房屋后,张伟出资对房屋进行装修,后在该房屋内居住使用至今。张小伟给父母写了一个证明,此房由父母投资,落款特此证明。又紧加一句“产权应归父母所有”。后,张小伟再婚,张伟夫妇与张小伟商议办理房屋过户事宜,避免张伟夫妇百年之后,张小伟与弟弟张小明因为房屋的事情产生矛盾。但是,张小伟夫妇一直拖着不同意,并对父母出言不逊。
2018年,张伟夫妇委托李松房地产律师团队律师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决定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庭审中,张小伟称“产权应归父母所有”由张伟夫妇后来私自加上的,购房款虽然是父母出的,但那是父母借给自己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就是自己的。团队律师指出,如果购房款是借给对方,“证明”上就不会写上房屋由父母投资,既然是投资,就会承担投资风险,同样享受投资收益,既然房屋由父母投资,房屋升值的权益也应由父母享有。此外,房屋一直由父母居住使用,购房合同等房屋材料亦由父母持有。故,综上,双方并非简单借贷关系,而是借名买房的合同关系。
最终,法院支持了团队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张伟夫妇与张小伟之间的口头借名买房合同合法有效,张小伟配合张伟夫妇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均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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