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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豪宅涉嫌营销欺诈 业主维权为何难?【李松律师接受新浪财经采访】

发布时间:2020-05-19 浏览:

深圳知名豪宅天鹅湖花园的外墙上挂出横幅,横幅上“虚假宣传,大堂变窄巷口,公摊变商业”的标语异常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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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上横幅的是天鹅湖花园三期的业主。天鹅湖花园是深圳知名的系列豪宅,由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下称 “华侨城”)。三期销售均价约13万/平,单套单位总价超过千万。

  新浪财经在5月初曾报道维权事件的起因:业主们在收楼后发现“货不对板”,开发商华侨城或涉嫌营销欺诈。根据业主反馈,楼盘里4栋住宅逾1000户业主只有一个门宽不足10米的“公用大堂”,与华侨城销售时“每栋住宅都有大堂”的说法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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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鹅湖花园三期大堂入口,逾1000户住户需从此进入楼盘)

  而如果不经过“公用大堂”,楼盘里其中3栋住宅的业主只能通过各栋一楼的入户门回家。这些入户门和其连同的通道宽1米左右,只可供2个人并列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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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鹅湖花园三期A栋1楼入户门,宽1米左右)

  对此,华侨城地产相关客服负责人曾对新浪财经解释,大堂已经经过竣工备案,消防检查过关,4栋住宅之所以共享同一个大堂,是为了方便人流管理,避免在商业区活动的外来人士进入,而一楼的“窄门”则是给业主后备使用的通道。

  业主们和华侨城曾在5月6日进行约谈。华侨城方面再次强调,设计图纸和报建手续齐全合规,而购房合同附件中提到的大堂相关内容,是为了标明建筑材料。开发商还提到,销售人员均经过培训,在销售时不存在“每栋楼都有大堂”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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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鹅湖花园三期业主提供的合同截图)

  今日,新浪财经再次致电华侨城地产媒体负责人,对于双方约谈后的进展与解决方案,该人士表示需要明后天才能反馈。

  在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丽林律师看来,华侨城的做法已经构成违约。“目前主要争议的焦点是购房人和开发商约定的交付标准和实际交付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实际交付和约定不一致的情况下,开发商需向业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高丽林表示。

  而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松律师则认为,华侨城不仅违约,还构成欺诈。李松解释称,开发商应该在销售时告知业主存在共享大堂的情况,业主即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但开发商存在对该条款的隐瞒或者表达不清楚,因此构成欺诈行为,影响到业主的预订决策。

  李松表示,目前在购房合同条款的理解上,天鹅湖花园三期业主和华侨城之间存在分歧。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若合同签署双方对合同条款的某些细节有不同的理解,法律规定应当作出有利于购房者一方的解释。

  近几年来,深圳住宅用地的供应紧缺,催化了当地房价持续“高烧”。尤其是去年11月,深圳“豪宅税”认定标准提高,使得当地楼市更加火热。然而,深圳火爆购房潮的背后,众多楼市维权故事也在频繁上演。

  据媒体公开报道,去年以来,包括鸿荣源开发的壹城中心、卓越集团代建管理的卓越星源、以及万科参与开发的兰江山第小区在内的多个楼盘,均因学位消失、违规改建、装修质量等问题遭到业主的抗议。

  此外,近日也有市场消息称,泰禾深圳院子的业主以“跪求还钱”的方式维权,中洲滨海华府一期业主则投诉开放商中洲置地擅自延期交房,无视业主诉求且态度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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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禾深圳院子的业主以“跪求还钱”的方式维权,网络图片)

  一直以来,在购房过程中,业主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一方面,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等,开发商在营销宣传上容易避重就轻,甚至出现误导欺诈的行为;此外,在合同签订时,业主可谈判的空间有限,难以与开发商就相关事项进行更加细化且平等的约定。

  而如果必须走上维权之路,业主还会面临举证难的问题。对此,上海申宜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龙国律师建议,为维护自身权益,业主有必要从购房开始就保留好相关的书面材料;如有可能,对关键的商谈事项保留必要的录音录像材料,这样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对存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

  李松律师同时指出,签订合同时业主应仔细明确签约对象是开发商还是中介公司,明确房产证的办理时间,房屋面积、公摊面积、层高等与宣传时是否一致,同时注意比对销售人员口头作出的一些介绍、承诺是否都明确约定在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