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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松律师做客北京城市广播,就三定三限房买卖纠纷问题与

发布时间:2018-08-27 浏览:

         2018年8月25号,李松律师做客北京城市广播“楼市好声音”栏目,就“三定三限”房与听众朋友进行交流。
        2011年,经朋友介绍,钱海从周军手中购买了一套回迁安置房,双方约定房款140万元,钱海先支付100万元,待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再支付剩余的40万尾款。周军交房之后,钱海进行了装修,将房子出租了出去。2015年,周军带人将租户清走。钱海找到周军,进行理论,要回房子,但周军声称房子没有房产证,而且房子是三定三限房,在限制交易期限内,不能买卖,所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自己有权要回房子。房屋买卖是否有效,自己是否有权要求钱海交回房屋,带着问题,钱海找到律师进行咨询?
【问题】
1、什么是三定三限房?
2、周军能否以合同无效为由,擅自清走租户,占有已经交付给钱海的回迁房?
3、周军擅自占房的行为是否是一种侵权行为吗?钱海能否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要求周军交回房屋?
4、钱海和周军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房屋没有房产证且是三定三限的回迁安置房,是否影响了房屋买卖的合同效力?
5、钱海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周军交回擅自占有的房屋?
6、除了要求交房,对于周军占据房屋给自己造成的租金损失,钱海是否可以索赔?另外律师费的损失是否可以向周军主张?
7、若法院判决周军交房,周军仍不交房,钱海如何维权?
8、购买回迁安置房,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如何进行防范?  
       点击链接重听广播:http://www.rbc.cn/audio/2018-08/25/cms886133articl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