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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广播》谈房产

李松律师做客北京城市 广播,就房产继承纠纷与听众进行了

发布时间:2017-11-22 浏览:

 2017年11月18日,李松律师做客北京城市广播“楼市好声音”栏目,就房产继承纠纷与听众朋友进行了交流。
【案情介绍】
      许英中年丧夫后带着儿子许小生活,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丧偶多年的王先生,两人认识后决定组建新的家庭,结婚之前,王先生询问自己儿子王小的意见,王小表示,因王先生婚前名下有一套房子,再婚可以,但必须与许英签订一份协议书,既两人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各自所有,且相互不再继承。王先生和许英签订了该份协议后就再婚了,婚后许英、许小和王先生三人一起生活在王先生婚前所有的302房内。2010年的时候王先生因病住院,许英和许小对王先生进行悉心照顾,倒是亲儿子的王小对王先生不闻不问。王先生把一切都看到了眼里,为了自己去世后许英和许小有一个居住的地方,就将302号房的产权证上加了许英的名字,将房子的产权由自己个人单独所有变成了和许英共同所有。王先生去世后,王小要许英、许小母子搬出房子,但被拒绝,双方产生了争议,诉至了法院。法院最终判决许英拥有该房屋50%的产权,许小和王小各享有房屋四分之一的产权。
问题:
1、王先生和许英再婚时签订协议的性质?
2、两人签订协议对双方各自的财产会产生什么影响?
3、王先生在房产证加上许英名字,有没有损害王小的权利
4、王先生能否将儿子王小的名字再加到房产证上?
5、王先生在房产证加上许英名字的行为与之前两人签订的协议书冲突吗?
6、许小不是王先生的婚生孩子,能否继承王先生的遗产?
7、王小享有四分之一的房产,这四分之一的产权他如何行使权利。
8、许英、许小目前居住这套房屋,需要向王小缴纳房租吗?
9、在继承案件中如果双方都想要房,法院会优先判给谁?
      点击链接重听广播:http://www.rbc.cn/audio/2017-11/18/cms660448articl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