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北京城市广播》谈房产

李松律师做客北京城市广播,就因买房而离婚所引发的房产

发布时间:2019-04-28 浏览: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松本周六做客北京城市广播“楼市好声音”栏目,就因买房而离婚所引发的房产官司涉及的法律问题与听众进行交流。
案例: 因买房而离婚所引发的房产官司
       案情简介:张军与王霞系夫妻,双方于2010年5月19日登记结婚,二人婚后育有一子,张军婚前有一套小房。2014年,夫妻双方欲购买第二套房,为了享受北京市首套房的优惠贷款利率,双方协商办理离婚手续,由王霞以单身身份购房,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二人没有其他财产纠纷,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2014年5月15日,张军与王霞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的次日,王霞与房屋出卖人赵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121号房屋。签订买卖合同之后,王霞用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了首付按款,后期的贷款也是王霞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离婚之后,张军与王霞继续在121号房屋中共同生活,张军的收入仍然全部交由王霞管理。后双方感情不和,王霞认为121房屋,属于婚后购得,属个人所有,要求张军腾房,张军则认为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不同意腾房。随后,王霞起诉张军要求腾房,张军则另案提起了所有权确认之诉,要求法院确认房屋属于夫妻共有。一审法院审理之后认定121号房屋是婚后购得,应当归王霞一人所有,张军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定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将案件发回重审。
1. 双方“假离婚”之后购置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 针对张军与王霞的行为,法院能否认定为“假离婚”?
3. 在实践中,购房时常常出现“假离婚”的现象,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哪些?有一些为了户口,有的人当做商业的运作。
4. “假离婚”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5. 张军和王霞未能对房产分割达成一致,王霞起诉张军腾房,张军能否提起反诉?
6.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王霞所有,张军能否重新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点击链接重听广播:http://www.rbc.cn/audio/2019-04/27/cms973898articl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