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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广播》谈房产

李松律师做客北京城市广播,就家庭房产继承与房屋过户问

发布时间:2019-01-19 浏览:

      2016年,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松做客北京城市广播“楼市好声音”栏目,就“哥俩私分父母遗产 违法过户不受法律保护”与“母亲单方面将房屋过户到子女名下,是否有效”两个案例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与听众进行交流。
案例一:哥俩私分父母遗产 违法过户不受法律保护
【案情简介】
      张明的父母在老城区有一套房子,2001年房子拆迁,回迁了一套两居室,305号房,房子登记在父亲的名下,被拆迁安置人三人,张明及父母。2015年,父亲去世,2016年母亲去世,大哥张军找到张明,商量如何处分父母的遗产。二人还有一妹妹张华,远嫁外地,张军主张母亲立过遗嘱,劝说张明私分遗产。协商过程中,张军拿出一份母亲的见证遗嘱,遗嘱内容是内容为“老家留下的东西应由儿子继承”,两个见证人分别是张军和张军的朋友雷小虎。最终,二人达成了遗产分割协议,父母留在的现金50万,一人一半;305号房归张军所有,张军补偿张明160万元,张明配合办理过户。协议签订之后,张军隐瞒了妹妹张华存在的事实,通过欺诈的方式将房子过户到了自己的名下。事后,张华听说母亲留有遗嘱,两个哥哥根据母亲的遗嘱,将母亲的财产进行了分割,不知道两个哥哥的行为是否合法?
【问题】
1. 张军、张明签订的遗产分割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 母亲的遗嘱,张军能作为见证人吗?这份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
3. 如果张明母亲自书遗嘱,老家留下的东西应由儿子继承,这份遗嘱是否有效?
4. 遗嘱有哪些法定形式,若存在不同的遗嘱,相互的效力如何界定?
5. 张军通过欺诈的方式已将305号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张华还能再次分割305号房屋吗?
6. 父母留下的房产,继承过户到子女名下,一般要走什么法律程序?
7. 张明怀疑父母留下的不止50万现金,别的钱被张军私自取了,张明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调查清楚所有关于父母的银行存款?
8. 如果在继承案件中,张明如果认为305号房屋并不属于父母完全所有,自己也享有份额,该如何主张权利?
 案例二:母亲单方面将房屋过户到子女名下,是否有效
【案情简介】
      陈淑芬有两儿一女,张军、张明和张丽,1978年丈夫去世时,张军20,张明8岁,张丽6岁,发小张贵看着陈淑芬生活困苦,时不时的进行帮助,久而久之,二人以夫妻名义同居住在了一起,但从未领证。1988年,陈淑芬从他人名下买了五间私房,登记在个人名下。1999年张贵去世之后,张明、张丽照顾着母亲,张军对母亲自其结婚之后就一直不闻不问。2015年,陈淑芬身体不好,想把房子的事情解决,考虑到张丽一直未婚照顾自己,陈淑芬与张明商量之后,决定把三间平房留给张丽,于是以买卖的形式将房子过户到了张丽的名下。2017年,陈淑芬因病去世,张军知道了房屋过户的事情,诉至法院,要求确认陈淑芬与张丽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理由是三间平房是陈淑芬、张贵的夫妻共同财产,张贵去世后,自己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张贵的财产,陈淑芬与张丽私自缔结买卖合同,属于恶意串通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合同应无效。
【问题】
1.三间平房属于陈淑芬的个人财产还是其与张贵的共同财产?
2.张军是否有权利主张自己是张贵的法定继承人,从而要求法院确认陈淑芬与张丽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张丽并未支付购房款,是否影响其与母亲陈淑芬之间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4.司法实践中,陈淑芬与张贵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关系?
5、民事关系中的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有什么区别?
6、张明是否有权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7.假设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之后的继承纠纷中,对于陈淑芬的遗产,张军、张明、张丽的继承份额是否存在差异?
      点击链接重听广播:http://www.rbc.cn/audio/2019-01/05/cms932749articl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