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北京城市广播》谈房产

李松律师做客北京城市 广播,就家庭成员买房与听众进行交

发布时间:2018-01-03 浏览:

      2017年12月30日,李松律师做客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楼市好声音”栏目,就家庭成员之间买房纠纷与听众朋友进行交流。
      张军有个哥哥张大,有个弟弟张小,父母老张夫妇有两套承租的公房,分别位于西城的301号公房,位于朝阳的401号公房,西城的房子由父母住着,朝阳的房子出租着。张军中年离婚后,经过父母同意带着,带着孩子回到了朝阳的401号公房。1999年的时候,单位房改,老张把两套公房都买了下来,成为了自己的私产。2001年的时候,老张去世,张军找到母亲、哥哥、弟弟商量,出资40万元把朝阳的401号房子买下来,房款作为母亲养老的费用,哥哥、弟弟都一致同意。2015年的时候,张老太因病去世,办完父母的丧事后,张军找到张大、张小,要求配合他办理401号房的过户登记。张小表示自己一直照顾母亲,母亲留下遗嘱西城的301号房子归他所有,母亲生前当着张大、张军的面留话要把房子留给张小。母亲在说这话时,张大、张军没有表示异议,张小要求张军、张大配合其办理301号房子过户登记,张大不同意了,既不认可张军买房的事实,也不承认张老太留下的遗嘱,将张军、张小诉至法院,要求分割父母留下的两套房子。
问题:
1.1999年房改,老张买下的两套公房,比如说有子女帮助老张支付了全部或者是部分的购房款,对于出资购房的子女,能否享有这两套房屋的产权?
2.老张去世后如果子女要办理继承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3.老张去世后,继承人对两套房子的产权没有分割,若要分割,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对房子各享有多少份额的产权?
4.老张去世后,登记在老张名下的房产,能否直接出售,作为继承人直接分割房屋所卖的购房款。
5.张军购买朝阳的401号房子时其父亲老张已经去世,这个买卖关系是张军和谁建立的,谁应当是本案适合的被告?
6.张大否认张军买房的事实,张军没有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应如何举证证明自己购买了401号房?
7.张老太曾表示301号房子归张小所有,这种表示属于遗嘱性质吗?有无法律效力
8.张老太生前表示301号房留给张小,张大、张军没有表示异议,是否代表着对张老太主张的同意,是否代表着对301号房产权的放弃?
9.张军若想让张大、张小配合过户自己买下的401号房屋,应以什么案由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10.对于301号房的产权分割,法院一般如何判决?若张军、张大想彻底分割该301号房,在诉讼中应如何主张?
11.如何避免出现老张家这种因家庭房产继承而起的纠纷?
    点击链接收听音频:http://www.rbc.cn/audio/2017-12/30/cms676372articl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