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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母亲名购买房改房却陷入遗产纠纷
来源:
作者:
admin
更新时间:2016-03-28
访问量:
张先生与王女士系母子关系,1992年房改时,经王女士同意,张先生出资以母亲王女士的名义购买了位于东城区的一套房改房,并约定到可以过户时将该套房屋过户给张先生。王女士在世时由于各种原因,双方未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现王女士过世,办理过户手续,需要王女士的其他全体继承人同意。但张先生姐弟中的两个哥哥不同意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认为该房产为已故父亲老张先生与的已故王女士遗产,并提供王女士生前所立遗嘱为证。
张先生找到了李松房地产律师团队,李松律师代理了该案后以合同纠纷为由,向东城区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王女士的其他继承人配合张先生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审理过程中,张先生的两位哥哥认为争议房屋系分配给母亲的福利房,折合了父母的工龄等利益在里面,应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提供了王女士生前所立遗嘱,认为该纠纷为继承纠纷,对父亲所属份额应按法定继承处理。经过法庭辩论,在李松律师的有力辩驳下,最终法院认定张先生与王女士借名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判定王女士的其他继承人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配合张先生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李松房地产律师团队提醒,涉及亲属关系的借名合同存在举证难等问题,当事人应及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如不能尽快办理相关手续,最好能取得其他相关利益人的书面同意,以免陷入财产纠纷、影响家庭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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