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对房屋权属 也有审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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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演员方子哥老伴颜女士为儿子看中了位于朝阳区千鹤家园的一套房子。在我爱我家公司居间服务下,颜女士代儿子方晓鸽签署了一系列合同。
谁知卖方李佳霖隐瞒了已将房屋委托他人出售并办理最高额抵押贷款的事实,使用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骗取了她393万。
最终李佳霖因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而方家则是财、房两空。
因认为我爱我家在房源信息审查、网签办理、房屋权属审查、资金交付安全保障等方面未履行审慎、如实报告义务,造成其损失,方晓鸽将我爱我家公司等诉至法院。
我爱我家在庭审中称,公司已完全履行居间义务,对出售方产权证、身份证、购买方买房及贷款资质、房屋产权登记信息及设定抵押情况等均进行了核验。方家损失系卖方诈骗行为造成,与服务瑕疵无关。
即使承担赔偿责任,也应以居间服务费为限,但该公司已于方晓鸽此次诉讼前将11万元服务费全部退还方家,不同意再赔偿方家损失。
我爱我家公司指出,方家未经该公司见证多次直接向李佳霖付款,轻信卖家才是导致方家损失的原因。
日前,朝阳法院一审判决我爱我家赔偿方晓鸽违约金30万元。方子哥表示,对结果不满意,将考虑上诉。
律师解读 查询产权情况 是中介法定义务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松律师认为,中介公司在实施居间活动中应履行法定义务,例如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人登记情况,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卖,是否有抵押,债权人是否同意出售,是否存在产权争议,房产是否被查封等情况。同时需对房屋进行实地查看。
本案中,房屋中介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对李佳霖的身份信息进行全面核实,也未核查产权证书真伪及房屋是否被抵押等,违反了如实报告的法定义务,存在过错,构成违约行为。同时,未充分告知警示房屋交易资金自行交割的风险,除应返还中介费外,还应赔偿委托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比如房屋升值损失。
方家作为买方对出卖人的身份状况、房屋的权属等基本信息也有必要的注意义务,其自身也有过错。买卖过程中注销了两次网签,方家都没有去了解出卖人及房屋的情况,仍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另外,方家听信出卖人有门路,可以省税,将钱直接转给出卖人,因此对其自身损失也应负一定责任。李松律师提醒,买房不要轻信中介公司,自己也要注意审核房本的真实性、房屋是否有其他共有人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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