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是否有效
【案情梗概】
小夫妻为了多分拆迁利益,假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全部财产归男方所有,待多分得拆迁利益后,再复婚。没想到离婚后,男方又和他人再婚。女方认为是假离婚,离婚协议无效。且男方书面表示会复婚,所以男方现应和自己复婚。
【律师解读】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松律师认为,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的概念。双方不管是基于什么样的动机和理由,只要是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在法律上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夫妻关系。因双方已经离婚,那么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归男方所有是有效的。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财产应归男方所有。
李松律师表示,我国法律规定婚姻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虽然男方书面表示会复婚,但是这种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男方复婚与否法律不能强制,女方也无权干涉。
至于拆迁利益,女方是被拆迁安置人口,可以主张基于人口因素所享有的拆迁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