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小产权房不具有合法地位,国家对小产权房一直持打击态度。
2007年6月,原建设部发出风险提示并提醒购房者,以城镇居民身份到农村购买农民的房屋,不符合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规定。
2007年12月,国务院明确要求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2008年1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明确指出,任何涉及土地管理制度的试验和探索,都不能违反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2008年7月15日国土部下发通知,要求尽快落实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并明确指出“小产权房”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