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处于婚恋阶段的年轻人都知道,婚后买房子,无论房产证写谁的名字,都属于婚后财产,双方都有份。但是,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与写夫妻双方的名字,还是有所差别的。
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如果一方向想出售的话,需要双方共同到场,否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以不予办理过户手续。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一方以较低的价格恶意转让房产。
但是,如果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在对外转让的时候,只需要一方签字认可即能转让,登记过户时,也是一方到场即可。如果另外一方想追回损失,只能另行诉讼,但是房屋买卖是受法律保护的。
目前,北京市的实际操作情况是这样的,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如果产权证只有一方名字,会要求所有权人提供结婚证或者未婚证明(如户口本)。如果确认产权人已婚,且办理过户手续时配偶不到场的情况下,则需要提交配偶的书面同意书。但是,在实际案例中,有伪造配偶书面同意书的情况发生。所以,将夫妻双方一并登记为产权人,才能更好的保护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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