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买房的时候,我们还没有领证结婚,但是房产证是在婚后才办下来的,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不属于共同财产,现在我想把我的名字加上去,怎么办才对呢?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松回答:
首先,你说的房屋属于你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是不是婚后财产,不以产权证办理时间为准,而以购买合同签订的时间和付款时间为准。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房产证加名字的问题。
“加名”不只是在房地产权证上增加一个产权人的名字那么简单,从法律上来说,“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
产权证的共有有以下三种方式:夫妻法定共有、出资人约定按份共有和女子继承共有。
你说的情况属于夫妻法定共有。那么夫妻法定共有,又分房子婚前购买和婚后购买两种情形。
你所说的房屋是在婚前购买,房子的所有权是属于你丈夫的,若婚后要在房产证中加上你的名字,那么该行为应当被认定是对于婚前财产的赠与,所以应依据赠予标的价值收取相应契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印花税等,需要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此套房屋是在婚后购买,不管房产证是否写有对方的名字,都要算作夫妻共有财产。如果要加上对方名字,可在房产证办理之后,到房地产交易部门申请办理共有产权证。需要携带房产证、结婚证,需要双方亲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只需少量手续费,不需要付出额外的费用。